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何追回损失

时间:2021-03-18 点击:1537次
结婚后很多的夫妻感情并不是很好,甚至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的现象,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离婚,有些夫妻在离婚之后可能财产分割方面会出现一些纠纷,那么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何追回损失?下面嘉兴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。
一、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何追回损失
根据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婚外情的程度达到同居、重婚的属于法定离婚情形,如果有此类情形,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,法院会有较大可能支持离婚的诉求,并且可能支持您要求对方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。但是如果婚外情程度只是偶尔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网络聊天,则属于道德调节的范畴,需要您通过沟通来解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二、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: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三、离婚协议包含哪些内容
1、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;
2、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,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、支付的方式及期限;
3、共同财产的分割(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);
4、共同债权、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;
5、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;
6、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、期限;
7、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;
8、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;
9、双方当事人的签名(盖章或手印);
10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。
以上就是关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何追回损失的相关介绍,对于夫妻来讲,如果要离婚的话,建议还是要协议离婚,经过相关部门的沟通之后,如果还是无法和平离婚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,如果对此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律师。